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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4-00187 [ 发文字号 ] 渝财农〔2024〕67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4-07-19 [ 发布日期 ] 2024-07-25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城口县、石柱县、秀山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29号),现将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预算6000万元下达你县(城口县1000万元、石柱县4000万元、秀山县1000万元),用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该项资金名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7Z175070060003。支出功能科目:“2296011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渝财农〔20241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办理。

请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423号)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分发区县)

重庆市财政局

20247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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