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重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新十条”政策解读:企业技改最高可获1000万元贴息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十条政策》(渝府办发〔2026〕5号,以下简称《新十条政策》)。政策有哪些亮点?3月4日,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政策进行解读称,此次迭代升级的新政策支持范围更广、力度更大、服务更实,包括新增3条政策、迭代3条政策、优化4条政策,旨在进一步推动我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迈大步、上台阶。
为何修订?
保持政策连续性 增强政策针对性
2023年,我市出台了《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渝府办发〔2023〕49号),该政策已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鉴于部分政策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需求,为进一步保持政策连续性、增强政策针对性,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等相关部门对原《十条政策》进行了迭代升级,形成了《新十条政策》。
调整了啥?
覆盖面更广 企业获得感更强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十条政策》在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和支持方式上均有较大突破。
一是支持范围更广。原政策仅针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100家领军企业、100家高成长性企业”的贷款贴息,新政策将范围扩大至“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让更多企业能够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新增了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条款,将符合条件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纳入“政银担”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范围。
二是支持力度更大。在贷款贴息方面,对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新增贷款,贴息比例最高不超过放贷时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单户享受贴息最高可达200万元。在技术改造方面,按照企业实际项目贷款利率的50%、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给予贴息,对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给予2%的贴息,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不超过500万元;支持企业投保技改项目费用损失保险,按照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是服务举措更实。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方面,明确对符合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政策执行范围的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的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用电同样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在品牌建设方面,出台《重庆市商标品牌培育补助项目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商标权利人择优给予一次性培育补助资金20万元。对新获评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给予10万元补助。
新在何处?
新增三条政策 迭代三条政策
《新十条政策》包括新增3条政策、迭代3条政策、优化4条政策。
新增的3条政策分别是:支持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降低担保费率(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0.6%);支持对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迭代的3条政策包括:支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对区域冷链物流基地标准化、智慧化改造及配套设施设备投入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支持布局农村冷链物流揽货点、前置仓并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建设先进级智能工厂,依法依规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税)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企业建设未来工厂,依法依规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税)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对入选西洽会综合形象馆等指定区域的参展企业实行展位费减免,对境外参展给予展位费和人员费奖补。
优化的4条政策涉及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降低用能成本内容)、支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支持对种养业主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给予最高不超过85%的保费补贴)、用好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基金(目标规模100亿元,采用“子基金+直投”分类投资策略)。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对政策执行监督,确保《新十条政策》有效落实,全力推动我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