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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教育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梳理

日期: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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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财政教育工作,强调要把教育作为国家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投入。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全方位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惠及学校、企业、家庭和个人。为方便纳税人更好的知悉、理解和运用相关政策,税政处梳理了当前支持教育的主要税费优惠政策。

增值税方面,对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等。个人所得税方面,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以及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房地产相关税收方面,非营利性的学校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的免征契税。教育费附加方面,201911日起,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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