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始终绷紧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聚焦预防、应急、恢复重建等关键环节,全链条支持汛旱灾害防治系统工程建设。
一是持续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事前预防投入,2025年全市财政支出规模超100亿元,持续投入藻渡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和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支持重点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大病虫害防控等薄弱环节。
二是落实支出责任。会同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灾情科学研判,全力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将汛旱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市级财政专项预算,多渠道筹集项目所需资金;督促指导区县落实汛旱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实现市区合力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预算约束。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方式安排下达资金预算,督促主管部门履行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项目台账、合同管理台账及资金支付台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避免资金沉淀。
四是加强执行监管。财政将汛旱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列入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竞争性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将区县资金支出进度、本级财政投入、资金使用绩效等作为重要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