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分别召开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平安重庆建设会议要求和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安排,总结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研讨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为推进新时代法检工作更加有效发挥财务作用,为“六区一高地”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各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分院财务部门负责人、主办会计,各区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和主办会计,市财政局政法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财务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财政工作要求,蹄疾步稳建机制、推改革、强管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重庆司法担当有效履行了财务职能。一是以内控为基础的机制体系不断加固,形成了权责明晰、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财务管理机制体系。二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改革能力不断提升,既对标对表又因地制宜,既善用经验又推陈出新,既整体推进又重点突破,既只争朝夕又久久为功。三是以事业为中心的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始终将服务保障执法司法主业贯穿财务管理全过程,支撑重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事关财政事业发展的重大长远问题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部门财务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要不断增强做好财务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深刻领会和把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做好财务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财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二是深刻领会和把握统筹发展和安全,是做好财务工作的重大原则,必须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为法检部门履职尽责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深刻领会和把握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做好财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必须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节奏,既要促进解决当前财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推动长期可持续发展。四是深刻领会和把握严肃财经纪律,是做好财务工作的政治任务,必须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牢牢守住资金安全、资产安全和干部廉洁底线。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要清醒认识财经形势和财务工作短板,切实推进财务科学管理,全面提升法检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一是厉行节约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过紧日子顶在头上,将更多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最需要的领域。二是组织收入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要把抓好收入扛在肩上,应收尽收及时收,不该收的坚决不收。三是零基预算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最好路径,要把深化改革拿在手上,完善应保必保、重点突出、调控有力的资金管理机制。四是提高绩效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要把绩效管理放在心上,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会议要求,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财务分管领导要打牢基础带好队伍,在单位运转、执法司法中更好发挥财务管理作用。处长科长要立足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参谋服务的主动性、财务管理的严肃性、制度机制的规范性。财务人员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从细从实研究制约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具体问题,用过硬的能力本领发挥财务作用、推动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