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
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07号),结合市水利局资金分配建议,现将2022年三峡后续工作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述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并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请按照《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7〕28号)要求,填报《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并于2022年2月11日前报送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作为今后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三、请按照《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5〕229号)、《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渝财企〔2016〕44号)等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确保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四、资金列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6902三峡后续工作”,按支出内容列报相应经济分类科目。项目代码:Z165070000005。
附件:1.重庆市2022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提前下达部分预算分配表(农2021 136附)
2.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农2021 136附)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