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重庆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资助预算的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教委(教育局):
按照《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渝财规〔2020〕1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们2021年重庆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资助预算(详见附表),资金在“高等教育2050205”或“高等职业教育2050305”科目中列支。
相关区县财政和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于收到市级经费预算后一个月内,按程序支付给毕业生本人或向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办理代偿,确保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附件:2021年重庆市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资助预算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