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绿色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央基建投资及市级资金预算的通知
秀山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绿色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79号)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重庆市农业绿色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21年投资任务清单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1〕595号),经研究,现将项目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你县按照财政部等11个部委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等有关文件及相关投资计划、任务清单和要求拨付使用。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并接受财政部重庆监管局等部门的监督。
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请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委、秀山县(自治县)对照渝发改投资〔2021〕595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请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委、秀山县财政局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并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纳入支持贫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按相关规定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2021年农业绿色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央基建投资及市级资金预算下达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