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第五批)、2020年度(第三批)、2021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税〔2018〕19号)规定,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重庆市2018年度(第五批)、2020年度(第三批)、2021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附件:重庆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2018年度(第五批)、2020年度(第三批)、2021年度(第二批)】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1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重庆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一、2018年度(第五批)
1、重庆缙云山养生慈爱基金会
二、2020年度(第三批)
1、重庆市暖洋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三、2021年度(第二批)
1、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基金会
2、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3、重庆市进出口商会
4、重庆明天公益基金会
5、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6、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