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预算的通知
相关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468号),结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2021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计划安排的函》(渝建函〔2020〕1185号),现下达2021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预算(详见附件1)。
项目编码:Z135060079040,支出列入2021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
请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推进实施管理,预算执行中请严格按照《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288号)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有效。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请严格对照市住房城乡建委下达的项目计划科学合理填报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区级绩效目标表(附件2样表)。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将根据各区填报的绩效目标表,汇总绩效目标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
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下达2021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预算表
2.2021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绩效目标表(申报样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