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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日期: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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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梁平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0〕517号)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0〕1897号),现下达你区2020年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具体项目见附件)。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功能分类科目列“210卫生健康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1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请迅速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并接受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和市财政局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追回全部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规定予以处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严格对照渝发改投资〔2020〕1897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认真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自评结果。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应及时报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附件:2020年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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