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山东省扶贫协作重庆市第一批省级援助资金的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级相关部门:
为支持推进山东省对我市的扶贫协作相关工作,结合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扶贫协作重庆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建指〔2020〕12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山东省扶贫协作重庆市第一批省级援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0〕271号)、《关于下达2020年山东省扶贫协作重庆市第二批省级援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0〕341号),现将2020年山东省扶贫协作重庆市第一批省级援助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照《鲁渝扶贫协作山东省财政援助资金及援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发改地〔2018〕16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鲁渝扶贫协作山东省财政援助资金及援建项目管理的通知》(渝发改振兴〔2020〕264号)和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安排使用、组织好项目实施。投资计划若有调整,资金预算相应调整。
该项资金已在山东省列支,相关账务及年终决算按往来账科目处理。
附件:2020年山东省扶贫协作重庆市第一批省级援助资金分配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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