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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民办高校财政生均经费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日期: 2020-03-20 来源:教科文处

有关民办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渝委发〔2012〕11号)精神,支持民办高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开学复学准备等工作,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高校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教〔2016〕53号)等相关规定,现下达你校2020年第一批财政生均经费补助资金预算(详见附件)。支出请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教育支出”类级科目下相应的项级科目。

一、民办高校财政生均经费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与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学条件改善直接相关的有关支出。不得用于公务接待开支、偿还银行贷款和其他债务、基本建设支出、支付罚款、捐赠、赞助和对外投资等。

二、各民办高校要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加强财政生均经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绩效。学校举办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抽调资金,不得冲抵学校现有教育教学投入水平,严禁“挤压”学校投入。

三、民办高校2020年生均经费补助剩余部分资金待年检结束后予以清算,如发现年检不合格或其他违反《重庆市民办高校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问题的,在清算时按规定予以扣减并追回已下达预算。

附件:2020年民办高校财政生均经费补助资金预算表(第一批)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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