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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8年城市管网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 2020-03-02 来源:经建处

相关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部分城市管网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8〕686号),我局已下达中央城市管网专项资金预算指标20000万元,用于支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示范工作。文件规定将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和市政府确定的资金分配原则,对资金进行调整。2019年6月底,市政府对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上报的《关于审定主城区“清水绿岸”治理提升项目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方案的请示》(渝建文〔2019〕76号)进行了明确。现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确定主城区“清水绿岸”治理提升项目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分配方案的函》,对资金分配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同时,请沙坪坝区上解2400万元、巴南区上解4000万元、南岸区上解6000万元,纳入2019年两级结算。
  请你们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工作实施进度,确保完成治理任务并收到实效;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请专款专用,对于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中央财政将采取收回专项资金等处罚措施。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1节能环保支出。
  附件:2018年城市管网专项资金(黑臭水体治理)分配调整表(分发区县).xls

  重庆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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