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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的通知(渝财办〔2019〕9号)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动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
重庆市财政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