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反馈
《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指出“国家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措施,依法完善乡村资产抵押担保权能,改进、加强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和服务”。2021年6月29日,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等中央部委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银发〔2021〕171号),对拓展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等做出了新的具体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放大作用,有效缓解“三农”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工作,市财政局开展了摸底调研,在反复研究、多次论证基础上,起草了《重庆市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了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县财政部门、重庆土交所、有关金融机构及社会公众意见,并经过了合法性审核。在征求意见中,共收集意见建议14条,经认真梳理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3条,其他意见作了沟通协调。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