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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开展财政金融联动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人民银行各二级分行,有关金融机构、企业:

为深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实施财政金融联动政策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渝财规〔20255号)《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实施财政金融联动政策做优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渝财规〔20256号)规定,现开展2026年相关政策兑现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可持续)债券融资奖励

(一)政策内容

对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可持续类)债券等创新产品的企业,给予单家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

12025年度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非金融企业;

22025年度成功发行绿色(可持续类)债券的非金融企业。

2.企业同时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绿色(可持续)债券奖励条件的,不重复享受,可自主选择一项政策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

3.债券发行的核准、注册、备案的批复文件

4.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结果公告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1.企业将申报材料的电子件及扫描件(需盖企业印章)发送至市财政局指定邮箱。

2.市财政局汇总申报信息,根据不同发行市场分别发至人行重庆市分行和重庆证监局。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证监局形成发行债券企业名单及奖励建议方案,函告市财政局。

3.市财政局进行复核,并按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

(五)咨询电话及报送邮箱

人行重庆市分行:023-67677945

重庆证监局:023-89031924

重庆市财政局:023-67575127cqczjrc@163.com

二、碳减排支持工具及转型贷款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报销的贷款,市级财政按照不超过贷款本金的0.5%给予借款企业补贴,单户不超过5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转型贷款,市级财政按照不超过贷款本金0.5%给予借款企业补贴,单户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

12025年度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的企业;

22025年度申请并获得转型贷款的企业。

2.企业同时符合碳减排支持工具和转型贷款补贴条件的,不重复享受,可自主选择一项政策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

3.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扫描件

4.银行机构审核意见(附件2

5.企业转型计划、第三方认证报告及其他必要材料(仅转型贷款适用)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1.企业将申报资料(需盖企业印章)报送至贷款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上报至总部(地方性银行)或市级分行(全国性银行)。

2.银行总部或市级分行负责收集、汇总企业申报资料,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逐笔核实,审核通过后将本行审核意见及贷款台账、各企业申报资料的电子件及扫描件等资料报送至人行重庆市分行指定邮箱。

3.人行重庆市分行审核通过后,将意见函送市财政局,并附银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件及扫描件。

4.市财政局进行复核,并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至银行总部或市级分行,同步反馈复核情况。

5.银行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

(五)咨询电话及报送邮箱

人行重庆市分行:023-67677212pbcxdc@163.com(碳减排贷款),023-67677178cqlvjinwei@163.com(转型贷款)

重庆市财政局:023-67575127

三、养老贷款补贴

(一)政策内容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等工具支持领域的信贷投放。对满足人民银行统计要求的养老产业贷款,市级财政按照不超过贷款本金0.5%给予借款企业补贴,单户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2025年度获得养老产业贷款的企业。

2.贷款需满足人民银行《养老产业贷款统计制度(试行)》要求,与各金融机构报送至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的贷款数据保持一致。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

3.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扫描件

4.银行机构审核意见(附件2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1.企业将申报资料(需盖企业印章)报送至贷款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上报至总部(地方性银行)或市级分行(全国性银行)。

2.银行总部或市级分行负责收集、汇总企业申报资料,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逐笔核实,审核通过后将本行审核意见及贷款台账、各企业申报资料的电子件及扫描件等资料报送至人行重庆市分行指定邮箱。

3.人行重庆市分行审核通过后,将意见函送市财政局,并附银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件及扫描件。

4.市财政局进行复核,并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至银行总部或市级分行,同步反馈复核情况。

5.银行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

(五)咨询电话及报送邮箱

人行重庆市分行:023-67677212pbcxdc@163.com

重庆市财政局:023-67575127

四、数字金融奖励

(一)政策内容

对入选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数字金融”主题工具实施范围、并完成验证和测试的创新应用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从事金融服务的持牌金融机构。

2.创新应用项目应入选重庆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数字金融”主题工具实施范围,并于2025年度完成验证和测试。

3.创新应用若由多家单位共同开展,由牵头单位组织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金融机构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

3.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声明书、结束测试申请表,创新应用纳入测试公示和结束测试公告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1.金融机构将申报资料的电子件及扫描件(需盖企业印章)报送至人行重庆市分行。

2.人行重庆市分行审核通过后,将意见函送市财政局,并附审核通过后的金融机构申报材料电子件、扫描件。

3.市财政局进行复核,并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至金融机构。

(五)咨询电话及报送邮箱

人行重庆市分行:023-67677435cqfintech@163.com

重庆市财政局:023-67575127

五、跨境人民币结算奖励

(一)政策内容

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直接投资三类业务中,采用人民币结算且三类业务年度结算总量5亿元以上的非金融企业,以及三类业务年度结算总量增幅1.5亿元以上的非金融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重庆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非金融企业。

2.企业2025年度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直接投资三类业务中,采用人民币结算且三类业务年度结算总量5亿元以上或增幅1.5亿元以上。

3.企业同时符合总量和增幅要求条件的,不重复享受,可自主选择一项政策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的财务报表

3.跨境人民币结算情况表(附件3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1.企业将申报资料(需盖企业印章)邮寄至人行重庆市分行(红锦大道56号李峻瑶收)。

2.人行重庆市分行审核通过后,将意见函送市财政局,并附企业申报材料电子件及扫描件。

3.市财政局进行复核,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至企业。

(五)咨询电话及报送邮箱

人行重庆市分行:023-67677175

重庆市财政局:023-67575127

六、工作要求

(一)同一笔贷款、债券已享受中央、地方贴息及其他补贴政策的,此次补贴不得超出扣除已有贴息、补贴后的实际利率水平。

(二)申报时间为2026710日前。申报单位务必保证信息和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三)各区县财政、金融工作管理部门、银行机构请按照渝财规〔20255号、渝财规〔20256号政策原文及本通知,做好政策宣传并协助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四)本通知由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重庆证监局负责解释。

附件:1.资金申请表

2.银行审核意见报告(参考模板)

3.跨境人民币结算情况表

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20266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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