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着力提升我市高级会计师的职业能力素质,根据财政部 人力社保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按照《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渝财规〔2019〕5号)具体要求,现将重庆市2026年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2026年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于7月至12月期间组织实施。重庆市财政局委托重庆市财政会计人员教育中心(以下简称教育中心)具体承办培训,并对培训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教育中心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报市财政局审核,具体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变化应报市财政局备案同意。
二、培训内容及有关安排
(一)综合素养能力提升培训班(企业类)
主要内容:严格遵循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指南(2022年版)》的要求,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教育,弘扬“三坚三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强化法治思维建设,深度宣贯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其实际应用。聚焦高质量发展、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会计数智化、企业内控建设、增值税法新政解析与实务合规等内容。
培训地点:教育中心
学员组成:高级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
学员人数:350人/期
培训时间:3天
(二)综合素养能力提升培训班(综合类)
主要内容:严格遵循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指南(2022年版)》的要求,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教育,弘扬“三坚三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强化法治思维建设,深度宣贯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其实际应用。聚焦高质量发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财政科学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绩效管理、零基预算改革与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等内容。
培训地点:教育中心
学员组成:高级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
学员人数:350人/期
培训时间:3天
(三)财务分析与全面预算成本管控培训班
主要内容:严格遵循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指南(2022年版)》的要求,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教育,弘扬“三坚三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强化法治思维建设,深度宣贯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其实际应用。聚焦高质量发展、财务分析与支持经营决策、会计数智化、财税体制改革、数智化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等内容。
培训地点:教育中心或市外
学员组成:高级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
学员人数:50人/期
培训时间:3天
(四)数智化背景下的企事业单位财务合规与风险防范培训班
主要内容:严格遵循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指南(2022年版)》的要求,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教育,弘扬“三坚三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强化法治思维建设,深度宣贯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其实际应用。聚焦高质量发展、会计数智化、财务人员法律风险防范与法律素质提升、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税务筹划的风险与规避、采购合同审计与风险管控等内容。
培训地点:教育中心或市外
学员组成:高级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
学员人数:50人/期
培训时间:3天
(五)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养提升研修班
主要内容:严格遵循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指南(2022年版)》的要求,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教育,弘扬“三坚三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强化法治思维建设,深度宣贯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其实际应用。聚焦高质量发展、管理会计、财会监督、会计ESG、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金融和财税体制改革热点等内容。
培训地点:国家会计学院或市外知名高校等
学员组成:高级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
学员人数:50人/期
培训时间:7天(含往返各1天)
三、培训报名、学分登记及免学
(一)培训报名:学员在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系统(http://pay.cqczx.com)申请参训。本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分五个培训项目若干期次进行,学员可任选培训期次,缴费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收费标准、时间安排等详情在“重庆市财政会计人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或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系统查询。
(二)学分登记:按要求完成上述任一培训项目的高级会计师,需本人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后,采用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的方式完成学分登记。具体操作请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首页,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栏目下“继续教育学分申请””””子栏目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原重庆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将由市财政局统一进行学分登记。
(三)免学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的高级会计师,可免学2026年的继续教育:一是参加了2026年举行的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班的高级会计师;二是2026年在读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工程和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的高级会计师;三是符合财政部以及重庆市财政局有关高级会计师减免继续教育学习的其他规定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保障本单位高级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参加继续教育的义务,提升其履职素质能力。
(二)请学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按时参加培训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习。每年除参加专业科目学习外,还须参加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学习。公需科目学习任务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关要求完成。
(三)教育中心要认真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科学设置课程,遴选优秀师资,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开展本年度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工学相长、学有所获。培训过程中要加强学风学纪管理,学员缺勤一次及以上当日不计算继续教育学分。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3-67575523、67575524
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23-63215218、63215507。
重庆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