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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6-00104 [ 发文字号 ] 渝财建〔2026〕58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6-05-27 [ 发布日期 ] 2026-06-02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643号),结合市住房城乡建委202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的建议,现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详见附件1)。

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0029,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和“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科目,项目资金纳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用于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群体(以下简称政策支持对象)危房改造支出。

各区县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闲置浪费。各区县应细化落实措施,对政策支持对象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解决,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确保政策支持对象住房安全应保尽保。要做好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衔接,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未认定前,继续对原农村易致贫返贫户、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予以支持,防止出现政策空档。要科学合理设定补助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对采用拆除重建方式实施改造的,要控制建房面积,人均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地农村人均住房面积,防止加重农户建房负担。有条件的地区,鼓励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提高农房保温隔热性能,降低建筑能耗。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区县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做好对应的项目绩效目标分解、细化和项目实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开展的资金使用检查、绩效评价和执行审计等相关工作。

附件:1.202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2.202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65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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