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6〕29号)和《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函》(渝林函〔2026〕133号)等,经研究,现将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们(项目代码为10000017Z175070050001),具体支出方向和金额见附件1,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收入请列入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经济科目按支出内容列相应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资金使用绩效、项目储备等对测算结果进行了调整,对相关资金予以扣减或奖补(年度总规模,包括提前下达资金在内统一测算),请进一步抓好落实,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三、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各区县要加快预算执行,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下达表
2.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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