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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6-00093 [ 发文字号 ] 渝财农〔2026〕33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6-05-20 [ 发布日期 ] 2026-05-22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630号)和《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函》(渝林函〔2026132号)等,经研究,现将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们(项目代码为10000017Z175070050002),具体支出方向和金额见附件1,绩效目标表见附件2,收入请列入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302林业和草原”,经济科目按支出内容列相应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财会监督等对测算结果进行了调整,对以前年度问题资金等予以收回,我市因退耕还林方面的财会监督问题扣减163万元,相关区县扣减金额已经在测算提前下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支出资金时体现,请进一步抓好落实,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三、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各区县要加快预算执行,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下达表

2.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65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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