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6-00016
[ 发文字号 ]
渝财税〔2025〕17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5-12-22
[ 发布日期 ]
2026-01-16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商务委、文化旅游委、税务局,两江新区财政局、商务委、文化旅游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财政局、商务委、文化旅游委,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商务委、文化旅游委,江北机场海关:
为进一步发挥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作用,支持我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现将《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财关税〔2025〕19号)转发你们,请各区县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附件:《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财关税〔2025〕19号)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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