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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5-00379 [ 发文字号 ] 渝财税〔2025〕18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5-12-22 [ 发布日期 ] 2025-12-24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含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财税〔201819号)规定,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2025年度(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附件:2025年度(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512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5年度(第三批)非营利组织

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1.重庆中交公益帮扶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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