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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5-00359 [ 发文字号 ] 渝财社〔2025〕106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5-11-28 [ 发布日期 ] 2025-12-10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就业补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就业补助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149号)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区县(自治县)2026年中央和市级就业补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专项用于保障各项就业工作,具体金额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入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807就业补助”各项支出。中央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管范围,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管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各区县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做好2026年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工作,确保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年度过程中,将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重新核定你区县(自治县)2026年就业补助转移支付资金。

三、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分配时将继续体现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对审计和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绩效评价结果差、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结余加大的区县,将适当扣减就业补助资金。

附件:《2026年度就业补助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表》(分发区县)


重庆市财政局

202511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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