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水利专项2025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水利专项
2025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渝财农〔2025〕75号
重庆市水利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水利专项2025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237号),结合《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商请下达重庆市“十四五”水文水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函》(渝水函〔2025〕217号),现将水利专项2025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下达你们,专项用于重庆市“十四五”水文水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请你局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及《市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等要求,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及时将资金细化到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挪用,禁止发生概算外支出,不得将非法收费、摊派以及与项目无关的费用纳入项目支出。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要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请你局强化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约束,明确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主体,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及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及时下达绩效目标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推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请在本预算执行年度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不得以拨代支,年度预算安排将以项目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预算评审意见和绩效评价结果等作为重要依据;项目财政资金未按预算管理要求执行的,将按规定调减或者收回预算资金。
三、资金预算科目列报
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按支出内容列报相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60000070。
附件:水利专项2025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乡村振兴专项(和美乡村建设方向)2025年
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安排表
序号 |
区县 |
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金额 |
合计 |
8000 | |
1 |
江津区 |
8000 |
科目列报 |
功能科目 |
农林水支出(213) |
经济科目 |
按支出内容列报 |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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