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西部科学重庆城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5年市级林业重点专项区县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的函》(渝林函〔2025〕229号),经预算评审会通过,现将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代码:S1550300007)预算指标下达你们,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等支出,预算指标金额见附件,支出请列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经济科目列相应支出科目。
根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排给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资金,请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11部门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渝财农〔2024〕1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各区县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各区县要加快预算执行,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县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预算执行遇到的相关问题,对于未及时执行的项目,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金管理规定,抓紧调整优化项目方案。从今年开始,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资金安排上将执行进度和使用绩效作为重要依据和因素。
附件:2025年市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安排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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