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事件多跨协同和贯通工作的通知
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为加快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事件多跨协同和贯通工作,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事件三级贯通试点工作的通知》(渝财非税〔2025〕1号)推进情况,市财政局调整了业务流程图(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税收入收缴资金短款一件事和电子缴款书未核销预警一件事首先覆盖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县财政局,然后逐步纳入其他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单位实现全覆盖。
有条件的区县财政局可以参照市级业务流程图处置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事件的多跨协同和贯通工作。
二、接收到处置指令的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非税收入收缴资金短款追缴确认工作的通知》(渝财非税〔2022〕9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赋码和自动核销规则〉的通知》(渝财非税〔2022〕7号)要求及时核处并在30天内反馈治理中心。
三、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县财政局要在3月28日前增加核处收缴资金短款、处置未核销的电子缴款书2个业务事项并填报《业务事项和经办人员表》(详见附件2),准备应用的上线、贯通和实战。新增业务事项困难的可以暂用本单位通用业务事项和值班岗经办人随后再新增和变更。
特此通知。
附件:1.业务流程图
2.业务事项和经办人员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