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5-00103
[ 发文字号 ]
渝财非税〔2025〕3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5-02-27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停用非税收入移动缴款子系统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双桥经开区财政局:
根据我市行政执法业务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的要求,直接通过非税系统(含非税收入移动缴款子系统)征缴的罚没收入需要迁移并入市司法局统建的“执法+监督”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司法局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修订〈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全国统一标准系统单位接口规范(2021)〉的通知》(渝财非税〔2022〕13号)要求已经完成“执法+监督”系统和非税系统的对接,两套系统征缴数据已经实现共享。
二、区县财政部门要督促有关执法单位认真清理基础数据,向“执法+监督”系统反馈非税系统中登记的16位执收单位编码、8位罚没收入项目编码,选择确定一个收款人账号和对应的4位银行代码,尽快完成行政执法业务应用的迁移。
三、非税收入移动缴款子系统将于2025年6月30日停止使用,完成数据备份后停止运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启用非税收入移动缴款工作的通知》(渝财非税〔2018〕1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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