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发行2024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十八期至二十二期)、再融资专项债券(九期、十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2026年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支持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标发行2024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十八期至二十二期)、再融资专项债券(九期、十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发行场所。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二)品种和数量。本批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5年期计划发行85亿元,10年期计划发行6.12亿元,15年期计划发行59.8454亿元、20年期计划发行16.678亿元、30年期计划发行109.7185亿元,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为277.3619亿元。
(三)时间安排。2024年9月19日9:30-10:10招标,9月20日开始计息,9月24日上市。
(四)上市安排。本批债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市交易。
(五)具体事项。本批债券由重庆市财政局支付发行手续费,并办理还本付息事宜(详见下表)。
债券名称 |
期限(年) |
计划发行面值(亿元) |
付息频率 |
付息日 |
到期还本日 |
还本方式 |
发行手续费率 |
2024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十八期) |
10 |
1.84 |
按半年付息 |
存续期内3月20日/9月20日(节假日顺延) |
2034年9月20日(节假日顺延) |
到期一次还本 |
0.08% |
2024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十九期) |
15 |
59.8454 |
按半年付息 |
存续期内3月20日/9月20日(节假日顺延) |
2039年9月20日(节假日顺延) |
到期一次还本 |
0.08% |
2024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期) |
20 |
16.678 |
按半年付息 |
存续期内3月20日/9月20日(节假日顺延) |
2044年9月20日(节假日顺延) |
到期一次还本 |
0.08% |
2024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一期) |
30 |
109.7185 |
按半年付息 |
存续期内3月20日/9月20日(节假日顺延) |
2054年9月20日(节假日顺延) |
到期一次还本 |
0.08% |
2024年重庆市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三期)—2024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二期) |
10 |
4.28 |
按半年付息 |
存续期内3月20日/9月20日(节假日顺延) |
2034年9月20日(节假日顺延) |
到期一次还本 |
0.08% |
2024年重庆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九期) |
5 |
80 |
按年付息 |
存续期内9月20日(节假日顺延) |
2029年9月20日(节假日顺延) |
到期一次还本 |
0.08% |
2024年重庆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十期) |
5 |
5 |
按年付息 |
存续期内9月20日(节假日顺延) |
2029年9月20日(节假日顺延) |
到期一次还本 |
0.08% |
合计 |
277.3619 |
二、招投标
(一)招标方式。招标总量277.3619亿元,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二)标位限定。5年期、10年期债券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标位差为30个标位,无需连续投标;15年期、20年期、30年期债券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标位差为60个标位,无需连续投标。5年期、10年期、30年期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财政部公布的财政部—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待偿期为相应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与该平均值上浮30%(四舍五入计算到0.01%)之间;15年期、20年期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待偿期为相应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与该平均值上浮30%(四舍五入计算到0.01%)之间。
(三)时间安排。2024年9月19日9:30-10:10为竞争性招标时间,竞争性招标结束后15分钟内为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时间。
(四)参与机构。2024~2026年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机构”,名单附后)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五)招标系统。重庆市财政局于招标日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分销
本批债券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可于招投标结束至缴款日(9月20日)进行分销。承销机构间不得分销。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
四、发行款缴纳
承销机构于2024年9月20日前(含9月20日),按照承销额度及缴款通知书上确定金额将发行款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重庆市财政局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重庆市财政局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时间为准。承销机构未按时缴付发行款的,按规定将违约金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重庆市财政局指定账户。支付报文中附言为必录项,填写时应注明缴款机构名称、债券名称及资金用途,如: XX银行(或证券公司)2024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期)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 XX银行(或证券公司)2024年重庆市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期)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
重庆市财政局收款账户信息:
户 名:重庆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重庆市分库
账 号:22000000000227100019
汇入行行号:011653010001
五、其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工作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渝财债〔2024〕2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渝财债〔2024〕3号)规定执行。
附件:2024~2026年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2026年重庆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
一、主承销商(16家)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5、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般承销商(64家)
1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国家开发银行
3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6、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59、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7、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8、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9、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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