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铜梁区、忠县、云阳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24〕22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预拨下达奖励资金7920万元,其中:忠县3960万元、云阳县3960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将奖励资金用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并对照财建〔2024〕227号文件所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监控和自评,及时将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送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
二、结合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验收清算情况,清算下达铜梁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验收清算补助资金7000万元,抵扣《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产业〔2017〕260号)已下达的预拨资金7000万元后,本次实际下达0万元。
附件:2024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