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60号)、《财政部关于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资环〔2024〕56号),结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资金分配建议和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现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421万元,用于围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开展基础测绘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起,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测绘补助资金纳入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不再作为固定数额补助资金安排。因此调减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年初部门预算200万元(原为固定数额补助资金),按照以往惯例(财建〔2014〕78号、渝财建〔2014〕259号明确)前期已纳入2024年初部门预算。
二、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03。科目列报:功能科目“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部门预算经济科目“310资本性支出”。
三、请按照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四、请按照财资环〔2024〕60号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