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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4-00108 [ 发文字号 ] 渝财产业〔2024〕30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发布日期 ] 2024-05-11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财政局、经济信息委、交通局: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20242026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将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其中:2024年,拟在全国范围选择70个左右试点县,我市可推荐2个县(含自治县,下同)参加第一批试点。为做好2024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42026年,按照“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市级层面,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以及土地、价格等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加快形成政策合力。县级层面,由试点县政府负总责,县经济信息委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交通局等部门,落实落细具体工作任务,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二、奖补政策

中央和市级财政将对经三部门同意备案且完成任务目标的试点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其中:中央补助将按财政部下达额度据实拨付;市级财政将结合《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2025年)》(渝府办发〔202429号),对试点县给予积极支持。

三、申报流程

(一)编制方案。试点实施方案以县为主体编制,按照财建〔202457号文件要求,逐项明确任务目标与推进计划、建设场景与商业模式创新、新技术推广示范、保障措施等。

(二)材料报送。各参评县将申请报告及试点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核同意后,于202456日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305442061@qq.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各参评县应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三)审核遴选。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各县新能源汽车推广潜力、充换电需求等因素,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试点县名单,于2024517日前联合上报三部门备案。

联系人:市财政局宋洁瑶67575317;市经济信息委钟欣63896703;市交通运输委刘柏君89076708

附件: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44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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