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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4-0009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4-04-17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重庆市财政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立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升级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大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深走实。

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3年,全市财政安排169亿元,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集群治理,加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等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系统治理,支持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实施三峡库区长江干流及次级河流清漂,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优,74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国家首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建设;持续支持区县锰污染治理,确保土壤环境安全稳定。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能力,全年处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407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二、支持做好生态保护修复

2023年,全市财政安排80亿元,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完成国土绿化任务188.3万亩,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50万亩,成功申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大攻坚行动”,拔除疫区2个。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推动三峡库区危岩地灾治理。

三、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深化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出台《重庆市深化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推动市内19条重点河流快速建立第二轮补偿机制。拓展多元化补偿范围,指导忠县、垫江签订《龙滩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合作备忘录》,建立我市首个跨区县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入选2023年美丽重庆建设典型案例。开展渝湘酉水流域补偿资金清算,加快与湖北、贵州等毗邻省份磋商,拓展横向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链条。加大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的渝东北、渝东南片区转移支付支持,着力提高两个片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2023年下达渝东北、渝东南片区各类转移支付共计863亿元,较上年增长约10%

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转型

修订出台《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用好用活“碳惠通”平台。碳市场累计交易碳排放指标4753万吨、交易金额10.6亿元;平台个人用户端注册人数累计超过172万人,核证自愿减排量(CQCER)约191万吨,累计交易量398万吨、交易金额1亿元。健全绿色采购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将环保清单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示,要求采购单位采购产品属于环保清单规定类别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优先采购的相关要求。2023年节能环保产品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70%。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12.5亿元,支持3个市内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建设。

五、重塑生活污水处理财政管理体制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入手,开展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剖析问题、运用结果,理顺市与区县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边界,夯实管理主体责任。横向改革,以重塑机制为核心,以按效付费为抓手,把降本增效的内生动力激发出来,实现财政购买服务资金物有所值。纵向改革,以重塑体制为核心,以各司其责为抓手,把提质增效的责任意识激发出来,实现财政资金、资源配置效率稳步提升。

下一步,全市财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美丽重庆实施方案,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为的担当,做好我市生态环境保护财政保障工作,助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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