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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永川区、合川区财政局:

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渝发改投资〔20231527号),经区县发展改革委申请和市发展改革委审定,为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效益,调减收回2022年下达的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库容20万立方米刚性结构填埋场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1990万元,调整用于重庆市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南津街街道污水管网整治工程。按照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管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回《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233号)已下达的永川区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库容20万立方米刚性结构填埋场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990万元,请永川区通过2024年两级财政结算上解市财政。

二、下达合川区南津街街道污水管网整治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990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1,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支出内容列报。

三、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抓紧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请严格按照渝发改资环〔20231527号文件下达的投资计划开展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并对照渝发改资环〔20231527号文件所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重庆市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43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重庆市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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