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4-00030
[ 发文字号 ]
渝财非税〔2024〕2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4-01-24
[ 发布日期 ]
2024-01-29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和管理行为,加强公益事业捐赠收入财务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财政部修订印发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24〕1号)。为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相关要求,现将财政部修订后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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