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确保我市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渝财社〔2022〕114号),结合《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项目预算指标的函》(渝卫函〔2023〕630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预算指标(详见附件),用于开展辖区内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工作。
收入各区县(自治县)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卫生健康支出”相应科目。
请按相关要求,及时拨付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不得改变支出用途,不得挪用截留资金,专款专用,据实结算。执行过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分配表
2.卫生健康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