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3〕120号)和《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3年第二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非直达资金)的函》(渝林函〔2023〕361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下达你们(项目代码:10000017Z175070050001),用于森林保护修复方向,具体金额、绩效目标等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105森林保护修复”,经济科目列相应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要求,你区县(自治县)、单位2023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区县(自治县)、单位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年度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
二、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安排表
2.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