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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3-00436 [ 发文字号 ] 渝财农〔2023〕141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3-11-28 [ 发布日期 ] 2023-11-30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预算重点专项区县转移支付的函》(渝林函〔2023362号),经研究,现将2024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市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们,主要用于国土绿化、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森林草原支撑保障体系,以及其他自然保护地、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等保护、生态护林员等方面,项目代码、预算指标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

上述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4-2025年继续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的区县,请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222号)、重庆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安排表

2.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安排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311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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