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36号),现下达202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89572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2021年以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清算结果为负数的,由相关企业上缴市财政,请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收到通知后,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扣回资金缴入市财政金库账户(户名:重庆市财政局;开户行:国家金库重庆分库;账号:22000000000227100019;备注: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结余资金)。
请各单位收到资金后按规定用途使用,做好账务处理,并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同时,为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单位对照财建〔2023〕336号文件所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和自评,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送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明细表
2.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