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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3-00421 [ 发文字号 ] 渝财产业〔2023〕130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3-11-17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36号),现下达2024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89572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2021年以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清算结果为负数的,由相关企业上缴市财政,请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收到通知后,于2024120日前将扣回资金缴入市财政金库账户(户名:重庆市财政局;开户行:国家金库重庆分库;账号:22000000000227100019;备注: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结余资金)。

请各单位收到资金后按规定用途使用,做好账务处理,并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同时,为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单位对照财建〔2023336号文件所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和自评,于2025115日前将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送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明细表

2.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311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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