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
渝财农〔2023〕112号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水利局:
根据预算管理规定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商请调减2023年提前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预算的函》(渝水函〔2023〕280号),经研究,现将下达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预算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同时,调减重庆市水利局(本级)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预算515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8〕174号)、《重庆市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办法》(渝水〔2020〕77号)等要求,请各区县(自治县)严格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项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及时认真开展绩效运行日常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绩效目标的,请按规定备案。
二、请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6〕97号)等要求,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重庆市调整下达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分配表
2.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区县(自治县)绩效目标申报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