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19〕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19〕1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下达2019年中央有关环保专项资金预算的函》(渝环函〔2019〕886号),现将2019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下达你们,专项用于有关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预算金额及项目详见附件)。该资金项目代码:Z135060000007,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11节能环保”。
请抓紧会同相关部门将专项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请区县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合理填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区县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于30日内报市生态环境局和我局备案,并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19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表
2.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市级绩效目标表
3.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区县绩效目标申报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