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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预算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委,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农林局:

根据市级预算安排和《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20号)等相关规定,经预算公开评审会通过,现下达你区县(自治县)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代码:S1750300005,具体区县、金额及科目列报详见附件),用于奖励2022年度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获奖镇乡。同时将2022年度获得奖补镇乡(街道)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补名单及奖补标准

共奖励100个镇乡(街道),其中一等奖20个(奖补标准:200万元/个)、二等奖30个(奖补标准:100万元/个)、三等奖50个(奖补标准:60万元/个)。

(一)一等奖(20个)

万州区龙驹镇    黔江区阿蓬江镇   涪陵区龙潭镇

长寿区长寿湖镇江津区吴滩镇     合川区钱塘镇

南川区西城街道綦江区隆盛镇     大足区珠溪镇

铜梁区土桥镇    潼南区塘坝镇     开州区郭家镇

梁平区荫平镇    武隆区双河镇     垫江县坪山镇

忠县马灌镇      奉节县康乐镇     巫山县大昌镇

石柱县黄水镇    万盛经开区丛林镇

(二)二等奖(30个)

黔江区黄溪镇     黔江区白土乡     涪陵区同乐镇

涪陵区南沱镇     巴南区石龙镇     长寿区双龙镇

江津区永兴镇     江津区先锋镇     合川区龙市镇

合川区太和镇     南川区大观镇     綦江区安稳镇

綦江区文龙街道   潼南区崇龛镇     潼南区梓潼街道

荣昌区荣隆镇     开州区谭家镇     开州区巫山镇

武隆区和顺镇     武隆区沧沟乡     城口县厚坪乡

丰都县十直镇     垫江县曹回镇     垫江县永平镇

忠县忠州街道     忠县复兴镇       奉节县白帝镇

奉节县石岗乡     巫溪县文峰镇     秀山县清溪场街道

(三)三等奖(50个)

万州区甘宁镇     万州区龙沙镇     万州区罗田镇

涪陵区新妙镇     江北区五宝镇    沙坪坝区歌乐山街道

南岸区峡口镇     巴南区南泉街道   巴南区姜家镇

江津区贾嗣镇     合川区隆兴镇     永川区板桥镇

永川区五间镇     南川区木凉镇     綦江区石壕镇

大足区宝兴镇     大足区高升镇     大足区宝顶镇

璧山区青杠街道   璧山区大路街道   铜梁区东城街道

潼南区上和镇     荣昌区昌元街道   荣昌区观胜镇

荣昌区仁义镇     开州区大进镇     梁平区屏锦镇

梁平区梁山街道   城口县蓼子乡     丰都县暨龙镇

垫江县周嘉镇     忠县石宝镇       云阳县双龙镇

云阳县栖霞镇     云阳县南溪镇     奉节县吐祥镇

巫山县庙宇镇     巫山县巫峡镇     巫溪县上磺镇

巫溪县白鹿镇     石柱县鱼池镇     石柱县六塘乡

秀山县中和街道   秀山县官庄街道   酉阳县龚滩镇

酉阳县双泉乡     酉阳县酉酬镇     彭水县芦塘乡

彭水县靛水街道   万盛经开区青年镇

二、奖补资金使用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获奖镇乡(街道)的农村产业发展。包括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转型升级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共服务;对由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的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与其他贴息资金不重复享受);对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具有示范作用、形成带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适当奖励;与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政策性担保机构开展财金协同支持产业发展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楼堂馆所、购置办公车辆以及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劳务补助和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请你区县(自治县)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区县(自治县)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有关要求

1.奖补资金预算下达后,相关区县(自治县)要及时下拨资金到获得奖补的镇乡(街道),确保资金效益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方案20231231日前以电子公文形式及时报市财政局农业处和市农业农村委计财处备案。

2.各获奖补镇乡(街道)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本次获奖镇乡(街道)在现有产业发展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及经营体系,建立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和模式,充分发挥以点带面、以面带片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3.各项目区县在项目完成和资金兑现后要及时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于2024630日前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暨绩效评价自查报告(由区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办公网电子公文报送)。纸质件通过邮政快递送市财政局农业处。各区县项目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暨绩效自评报告的上报情况,将作为绩效考评重要参考因素。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唐洪艳,联系电话:67575133;市农业农村委计财处刘娜,联系电话89133434


附件: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下达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92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下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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