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住建部《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65号),财政部《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直达资金备案审核的意见》,结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建议的函》(渝建函〔2023〕1134号),现下达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预算(详见附件1)。
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0029,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和“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科目,项目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支出。各区县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闲置浪费。各区县应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解决,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应保尽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区县要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规定,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做好资金的统筹安排使用。收到本通知后,应做好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区县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做好对应的项目绩效目标分解、细化和项目实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绩效目标达成情况将作为后续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财政部重庆监管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开展的资金使用检查、绩效评价和执行审计等相关工作。
附件:1.重庆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分配表
2.重庆市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