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调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农业农村委(民政事务中心、公共服务局)、民政局、林业局(农林局)、规划自然资源局:
根据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重庆市财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渝财农〔2021〕61号)、《重庆市财政局等12部门关于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重庆市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进行动态调整:
一、新增5项:以工代赈专项项目劳务报酬;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困难群众慰问补助;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二、更名3项:原前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更名为第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原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更名为二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原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更名为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各区县要按照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抓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
附件:重庆市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林业局
2023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重庆市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政策清单(规定部分)
序号 | 补贴资金名称 | 主管部门 |
1 | 市农业农村委 | |
2 | 市农业农村委 | |
3 | 市水利局 | |
4 | (原前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 | 市林业局 |
5 | (原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 | 市林业局 |
6 | (原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 市林业局 |
7 | 市卫生健康委 | |
8 | 市卫生健康委 | |
9 | 市民政局 | |
10 | 市民政局 | |
11 | 市民政局 | |
12 | 市民政局 | |
13 | 市民政局 | |
14 | 市民政局 | |
15 | 市民政局 | |
16 | 市应急局 | |
17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
18 | 市发展改革委 | |
19 | 市农业农村委 | |
20 | 市农业农村委 | |
21 | 困难群众慰问补助 | 市民政局 |
22 | 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