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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和核查部分非税收入收缴报文的通知

各非税收入收单机构和收款银行:

为进一步提高电子对账和电子督查效能,确保非税收入收缴资金入库速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单交易确认报文(2612)。收款银行进行先款后确认时,报文主单预留字段hold1填写‘3’。

二、交易流水对账报文(2555)。收单机构构建先款后确认的交易流水时,报文明细单预留字段hold1填写‘3’;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非税收入应急收缴工作的通知》(渝财非税〔202214号)构建应急收缴资金的交易流水时,报文明细单预留字段hold1填写‘2’。

三、到账资金对账报文(2557)。收款银行要核查是否每日按资金到账情况发送该报文,当日没有交易信息的也要传递报文主单,没有交易信息未传递的要补漏。

四、账户资金对账报文(2556)。收款银行要核查是否每日按账号发送该报文,当日该账户没有交易信息的也要传递报文主单,没有交易信息未传递的要补漏。

特此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20236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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