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3-00154
[ 发文字号 ]
渝财非税〔2023〕6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3-06-12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和核查部分非税收入收缴报文的通知
各非税收入收单机构和收款银行:
为进一步提高电子对账和电子督查效能,确保非税收入收缴资金入库速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单交易确认报文(2612)。收款银行进行先款后确认时,报文主单预留字段hold1填写‘3’。
二、交易流水对账报文(2555)。收单机构构建先款后确认的交易流水时,报文明细单预留字段hold1填写‘3’;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非税收入应急收缴工作的通知》(渝财非税〔2022〕14号)构建应急收缴资金的交易流水时,报文明细单预留字段hold1填写‘2’。
三、到账资金对账报文(2557)。收款银行要核查是否每日按资金到账情况发送该报文,当日没有交易信息的也要传递报文主单,没有交易信息未传递的要补漏。
四、账户资金对账报文(2556)。收款银行要核查是否每日按账号发送该报文,当日该账户没有交易信息的也要传递报文主单,没有交易信息未传递的要补漏。
特此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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