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节能减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
节能减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节能减排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3〕60号),现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算下达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0万元(详见附件1)。
二、预拨下达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66113万元(详见附件2)。
三、请各单位收到资金后按规定用途使用,做好账务处理,并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同时,为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单位对照财建〔2023〕60号文件所列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做好绩效监控和自评,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报送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附件:1.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清算表
2.2020—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预拨表
3.2023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