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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1号)、《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年及以前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资金的函》(渝林函〔2022〕325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下达你们(项目代码:100000Z175070050002),具体金额、科目列报等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用于辖区内用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支出。

二、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要求,市林业局要会同我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分解下达绩效目标。请各区县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三、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安排表

   2.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安排表.xls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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