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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3-00021 [ 发文字号 ] 渝财综〔2015〕78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15-07-21 [ 发布日期 ] 2015-07-21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发改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民防办:

为促进养老和健康服务业发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物价局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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